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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开心点。 (第1/4页)
第十二章 “开心点。”
决定要独立的过程,有点困难。 对于初到异国的榆暮来说。 刚到纽约的那个秋天,榆暮身上仍旧保留着在京的习气。 那时她租住在靠近皇后区的一间老房子里。 为了省钱。 厨房要跟很多不认识的租客共用,要洗澡,浴室的排水慢得要死,晚上睡觉天花板嘎吱嘎吱响。 活像个廉价旅馆。 榆暮一开始是很抗拒的。 本来因家里出事,常年下来脾气改好了点,在程执那,又养回去了。 榆暮习惯碰到让她不顺心的事或人就发脾气。 可惜,这栋楼的厨房油渍满地,冰箱里贴着除了英语外各种各样语言交错的标签纸,洗碗池经常堆着没洗的碗,有时候连续好几夜不清洗。 榆暮放在冰箱的食物被其他租客吃过好几口......也有可能是一整个。 贴保鲜膜和便签纸是没用的。 吵架更没用。 无赖太多。 初来乍到,榆暮决定忍忍。 最崩溃的一次,榆暮白天跑完入学的相关流程,晚上回来想热瓶奶喝,打开冰箱,看到她新买的桶装牛奶空了一半,包括买的便当。 那一刻,连日来的疲惫、脏乱的环境、入学手续的奔波、英语沟通带来的焦虑……一股脑地全冲上脑门。 榆暮没忍住,“砰”地关上冰箱门,冲上楼去拍门。 “Who drank my milk?!” “Did you touch my food?” “Who?!……” 音量几乎把整层楼惊醒。 对门戴鼻环的白人男租客开了门,一副刚醒的样子。 榆暮又冲过去质问:“你喝了我买的牛奶?” 鼻环男用英语不耐地问她是谁。 此时,已经失去理智的榆暮火冒三丈,想进人家房间翻东西拿出来指认。 对方挡了一下,两人扭打起来。 拉扯、推搡,一下撞翻了走廊的巨大花瓶。 她最后还是被摁住了,指甲死死扣在对方胳膊上,对方大骂她是疯子。 榆暮气得发抖,喊着要报警。她说明明是对方无礼,自己只是在找偷她食物的小偷。 无人理会她的诉求,探出头来的租客大多不满,谴责榆暮半夜找事打架,吵得所有人睡不着。 没人关心榆暮的食物究竟是否真的被偷。 在这间出租老楼里,被吵醒的租客不想知道事情起因。 谁对谁错都不重要,重要得是,谁惹了麻烦。 源头是榆暮。 让他们半夜惊醒,看到居住的楼道混乱的真凶。 榆暮变成了众矢之的。 最后,那个鼻环男留下几句不耐的指责:“这位小姐,您天天通宵放歌,香水满楼道喷,很多租客私底下抗议过不止一次,我已经忍你很久了。” “您以为就您的东西被偷过?” “嫌弃这里脏,不满意?那么请您搬走。” “这种鱼龙混杂的便宜地方不适合您,换个贵且干净的地方,那里的人不会碰您牛奶一点儿。” …… 凌晨三点,榆暮蜷在房间床角崩溃大哭。 到底是谁说的国外自由,没有人情世故的。 榆暮感到无力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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